莫被小利遮蔽眼,银行卡买卖的危害您知道吗
发布日期: 2021-07-02 来源: 中国银联

近日,福建省龙岩市警方破获了一起非法买卖银行卡案件。犯罪嫌疑人廖某涉嫌将银行卡卖给电信网络诈骗团伙,获取非法所得。警方在其住处查获银行卡、POS机、银行U盾等大量作案物品。目前廖某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,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审理当中。

近年来买卖银行卡案件呈高发态势,并有向年轻群体转移的趋势。买卖银行卡是一种犯罪行为,不仅仅危害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,更对社会诚信造成了极大影响。

总的来说,买卖银行卡有以下几点危害:

一是买卖的银行卡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,扰乱社会秩序。违法犯罪人员获取到银行卡后,可能用于电信诈骗、网络赌博、洗钱、逃税等非法行为,协助不法分子转移涉案资金,严重影响社会信誉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。

二是银行卡包含大量个人信息,买卖银行卡可能造成个人信息泄漏,给自身带来法律风险。银行卡含有的敏感信息被不法分子获取后,若被用于违法行为,将给自身带来极大的法律风险,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。

三是银行卡与个人信用有较大关联,买卖银行卡可能影响个人信用。银行卡作为个人重要金融资产,若被不法分子利用,可能带来极大信用风险,影响个人日常工作生活。

针对日益猖獗的买卖银行卡犯罪,中国人民银行与公安部相继发文做出具体安排。

2019年3月23日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通知》(银发〔2019〕85号)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。通知明确银行及支付机构应对公安机关认定的相关责任人实施“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、支付账户所有业务,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”的惩戒措施。

2019年12月16日,中国人民银行与公安部联合发文,对326特大买卖银行卡犯罪网络案件中经认定的602名出租、出借、出售和购买银行卡或企业银行账户的个人实施联合惩戒。此外,买卖银行卡还可能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,情节特别严重的,最高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。

打击买卖银行卡犯罪,你我同行。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做到以下几点避免个人利益受到损害:

一是树立个人信息保护意识,妥善保管重要凭证及账号。在生活中我们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、银行卡、网银U盾等重要凭证,同时保管好银行账号及银行卡、支付宝密码等个人信息,做到“心有数,不外露”。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,要及时到银行网点办理销户并销毁实体卡,不随意丢弃。

二是树立正确的金钱观,切莫“贪小利,失信誉”。习主席告诫我们,幸福不会从天而降。面对“高价收购银行卡”等宣传的诱惑,应当坚决抵制,切勿因蝇头小利损害自身合法权益。

三是及时举报违法行为。良好的社会秩序靠大家创造,如在生活中遇到买卖银行卡等犯罪行为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
银行卡买卖就在我们身边,请大家擦亮眼睛,提高警惕,一同创造和谐的金融环境和社会风气。